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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耀华
新天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行委员会委员
主要办公地点
苏州
主要专业领域

政府事务与合规, 银行与融资, 公司与并购

  • 业务领域
    政府事务与合规, 银行与融资, 公司与并购
  • 专业经验

    为中国生物制药(NASDAQ.CBH)、NeoStem Inc (AMEX.NBS)、康力电梯(SZ.002367)、银河激光(430589)、宝达股份(832375)、维艾普(831612)、欧福蛋业(839371)等公司的境内外IPO、股权重组、非公开发行、新三板挂牌、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提供法律服务。

    为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苏州国投集团、苏州国发集团、国发创投、苏高新创投集团、相城金控集团等多家政府机构、国有企业、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提供法律服务。

    为苏州国投集团、苏州国发集团、苏州城投集团、苏州文旅集团、苏州资管、相城金控集团、园恒租赁、太仓港等多家企业的公司债、债务融资工具、资产证券化等提供服务服务


  • 工作经历

    2001年9月至2004年4月,任职于江苏百年东吴律师事务所,历任实习律师、执业律师、合伙人;

    2004年4月至今,任职于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历任执业律师、合伙人、执行副主任。


  • 教育背景

    1997年9月至2001年7月,就读于苏州大学法学院。


  • 社会兼职

    江苏省律协公司法业务委员会 委员;

    江苏省融资租赁行业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 副秘书长;

    苏州工业园区投资与贸易便利化促进会 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