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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领域政府事务与合规, 劳动与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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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经验
担任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市数据局(原苏州市行政审批局)、苏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苏州市高新区管委会、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吴中分中心、苏州高新区人社局、太仓市财政局等政府机关常年法律顾问;曾任苏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苏州市姑苏区土地储备中心等常年法律顾问,长期从事政府法律顾问服务,协助行政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法律事务,出具重大行政处罚合法性审查意见,对行政机关拟出具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提供合法性审查。
承办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项目;
承办《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财政监督条例》《苏州市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实施意见》《苏州金鸡湖管理办法》等立法评估项目;
参与承办政府部门土地收储全流程法律服务项目;
参与承办某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承办某财政局年度代理机构监督检查项目;
代理审批部门应诉苏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不予变更案获评“2023年度全省十大行政应诉优秀案例”;
代理规划及不动产登记领域行政诉讼案件逾两百件;
代理某公司与某市市场监管局虚假广告行政处罚案件,为客户争取免罚和解;
代理国内首例员工“食脑虫”工伤认定行政案件,为家属争取工伤认定及赔偿;
代理某上市公司与区总调岗、解除劳动争议案,为公司赢得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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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
2014.10至今,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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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背景
2007.9-2011.7,江西财经大学,法学、注册会计专业本科;
2011.9-2014.7,苏州大学,经济法学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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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兼职
江苏省律师协会立法与政府治理现代化建设业务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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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成果
《我国<反垄断法>对限定最低转售价格协议规制原则的选择——由强生案引发的思考》,载《经济法论坛》第11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