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分享丨债权人自治推荐临时管理人,打造苏州更优营商环境
一、诚泰电气公司的基本情况 二、诚泰电气公司的资产情况 三、 诚泰电气公司的重整可行性 四、诚泰电气公司重整对营商环境的价值 • 债权人在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B-READY)中的作用增加 2023年世界银行发布新一轮营商环境评估体系,正式命名为B-READY(Business Ready),其中有关商事破产的部分主要规定在第11章节,相较于原评估体系标准而言,评价标准从“回收率”和“破产法律框架质量指数”转变为“破产法规质量”(Quality of Regulations for Insolvency Proceedings)、“破产的公共服务”(Quality of Institutional and Operational Infrastructure for Insolvency Processes)和“办理破产的效率”(Efficiency of Resolving a Judicial Insolvency Proceeding in Practice)三个支柱指标,新评估体系不再聚焦于债权清偿率,更多的关注点放在各方利害关系人权益的保护上。在“破产法规质量”项下设有“债权人参与”指标,在“破产法规质量”得分中占比20%,在商事破产整个评价指标中占比6.67%。

而从数据采集方式来看,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新的评价体系(B-READY),通过将大型企业、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及外资企业均纳入企业数据采集范围,并在专业机构调查的基础上增加了法规制度梳理、企业感受度调查及政府数据核验的方式取代原来的向专业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咨询机构等)采集数据的方式。
从评分方式来看,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新评价体系(B-READY)大部分指标设置了企业灵活性得分(Firm Flexibility Points)及社会效益得分(Social Benefits Points)两个维度的考核方式,相比之前的评分方式来看,新标准增加了对市场主体全方位的考量。
• 地方营商环境评价体系(Subnational Business Ready)已经出台 世界银行在发布营商环境评价体系(B-READY)后,以其为基准,为考察各经济体内部营商环境差异而指定了地方营商环境评价体系(Subnational Business Ready)。 • 诚泰电气公司是苏州市探索“债权人推荐管理人”形式的重要尝试 《2024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营造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推动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自上述文件通过以来,各地针对营商环境评估体系,积极探索具体的配套政策措施,如《上海市坚持对标改革持续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2024—2027年)》《2024年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安徽省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4版)》《2024年杭州市全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改革清单》《南京市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等,但绝大多数地方为优化营商环境的立法的着重点在于市场主体的进入和运行,对于市场主体的退出的优化政策相对保守。 诚泰电气公司是苏州市探索“债权人推荐管理人”形式的重要尝试,对吸引市场主体和提升社会公众满意度方面有积极作用。在企业破产指标中重点强调债权人自治。破产管理人的选任是体现债权人自治原则的重要方面。在现代各国的破产法中,破产程序的进展通常并不是由某个行政机构或法院主持,而是由破产管理人主导。在资格上,虽然各国都强调破产管理人相对于债权人和债务人的独立性,但毕竟债权人对破产有更大的利益,因此大都允许债权人对其选任施加影响。 营商环境评价体系(B-READY)同时强调优化市场主体的真实感受度,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的回收率也应当是衡量市场主体真实感受的重要指标,诚泰电气公司名下不动产位于昆山市张浦镇花苑路856号的不动产、生产线及79项专利,唯有通过破产重整,才能充分利用核心技术的专利,整合现有的产线,充分发挥自身的研发实力,诚泰电气公司的资产使用价值会有大幅度提升,同时也是最大化债权人利益的方式。 营商环境评价体系(B-READY)将人与自然环境和谐可持续发展纳入营商环境的考查范围,增加绿色发展评估指标,强化企业可持续性业务考评。诚泰电气公司作为积极致力于研发高能效产品,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并且通过参与制定照明行业的国家及行业标准,推动整个行业向绿色及可持续方向发展,是优化城市营商环境的优秀企业。 诚如最高院杜万华专委所言,破产现象是商品经济的伴生物,伴随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发展,不仅构建了市场主体的退出机制,还构建了市场主体的救治机制,重整程序可以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搭建工作平台从而稳住当前的基本经济盘。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设立企业重整中心,实行管理人值班制度,积极为企业提供服务及困境企业纾困方案,在挽救企业的同时,极大的改善了城市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