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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资讯丨蒋瑜律师携团队核心成员参加第十六届中国破产法论坛并作主题发言

2025.11.03

2025年10月25日至26日,第十六届中国破产法论坛在北京隆重举行。本届论坛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北京破产法庭共同主办,本所作为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八家团体会员之一提供协办支持。

本届论坛以“深化破产制度改革·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为主题,汇聚了全国破产法理论与实务界的权威专家、学者、法官、管理人及行业代表,就当前破产法领域的前沿与焦点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我所高级合伙人、破产业务创始人、破产重整部主任蒋瑜律师,带领破产团队核心成员徐璐、吕洁、许丽丽等律师参加了本次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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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届论坛的议程包括开幕致辞、主旨演讲、大会主题演讲(一)、大会主题演讲(二)、十个分论坛研讨(主题演讲+对话交流)、大会主题演讲(三)、青年论坛、开放式交流、颁奖仪式与闭幕式等环节。在分论坛研讨环节,许丽丽律师于第三分论坛“债权保护”中发表了题为《论破产程序中股权回购权的转化及清偿顺位》的主题演讲。她深入阐述了回购权的性质、条款效力认定以及在破产程序中的转化与清偿顺位等问题,并指出其本质是股东利益与债权人保护的博弈,唯有穿透交易本质,才能实现商事效率与公平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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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瑜律师作为对话嘉宾,参加了第八分论坛“破产税务”的交流,就破产法与税务的理念融合与制度衔接进行了主题发言,她提出进入破产程序后清算出来的土地增值税是税款债权还是属于破产费用?针对这个实践中争议较大的问题,她认为按比例区别即按增值税的总额计算。按照法院受理以前和以后的营业收入所占的比例,对土地增值税进行划分,在法院受理以前营业收入所对应比例的土地增值税为税款债权,法院正式受理即破产程序以后的营业收入对应比例的土地增值税为破产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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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论坛前期论文征集阶段,我所破产团队积极响应踊跃投稿。本次论坛组委会对征集到的1300余篇会议论文进行了汇编整理和专业遴选,并通过第三方专家评审,最终评出一等奖58篇,二等奖95篇,三等奖127篇,优秀奖62篇。本所破产团队成果显著,共投稿6篇,其中陈宪律师撰写的《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破产时实际施工人权利救济路径—以<企业破产法>与<建工司法解释(一)>第四十三条的适用冲突为背景》荣获第十六届中国破产法论坛优秀论文征文二等奖、朱一平律师撰写《跨境破产中的数据流动与安全保障》荣获第十六届中国破产法论坛优秀论文征文三等奖,团队所有投稿论文均被收入第十六届中国破产法论坛论文集。此外,由刘思萱、蒋瑜主编的《破产服务信托热点难点问题研究》著作,通过论坛组委会赠阅给参会嘉宾。

中国破产法论坛作为全国最具影响力的破产法学术交流平台,始终致力于推动中国破产法治的进步与发展。我所作为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八家团体会员之一,自2014年起成为中国破产法论坛的协办支持单位之一,长期注重破产法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学习探索,不断加强破产团队的人才培养,建立健全培训制度及论文写作奖励机制,并积极提供破产团队成员对外学习交流的机会,已连续十一年参加中国破产法论坛,累计发表破产法相关论文近三十篇。

未来,新天伦破产业务团队将继续以专业为基、以实践为要,深耕破产法理论与实务前沿,持续打磨核心竞争力,在破产清算、破产重整、预重整、庭外重组等领域不断探索创新。我们将始终坚守法律人初心,以优质法律服务助力破产制度改革落地,为优化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保驾护航,持续注入“新”力量。

图片来源:中国破产法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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